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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
钟 涛 律师
简介:钟涛律师主要擅长离婚诉讼、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有关的婚姻领域,接受过上海东方电视台、中国法院网、新民晚报、上海商报、中国经营报专访,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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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次离婚诉讼被告缺席,第二次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判离吗?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5-3-6 点击:13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第一次离婚诉讼被告缺席,第二次诉讼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判离吗? ...

  • 【单方面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多年没有消息,另一方如何离婚?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4-2-28 点击:16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单方面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多年没有消息,另一方如何离婚? 男方离家多年没有任何消息,女方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男方不出庭的情况下,法院是否可以判决离婚? ...

  • 离婚诉讼如何调查取证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2-6-13 点击:11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诉讼如何调查取证1证明原、原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原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

  • 2012新婚姻法 夫妻异地起诉离婚程序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9 点击:65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

  • 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3-19 点击:9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应在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 结婚登记档案如何查询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2-2-29 点击:21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结婚登记档案如何查询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 为什么诉讼离婚要经过调解?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1-4 点击:20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为什么诉讼离婚要经过调解?《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离婚必经调解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美方向发展;   二、通过调解,进行法治、道德宣传,促使双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承担家庭责任,降低离婚率,确保社会稳定;   三、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四、经调解双方当事人不能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人民法院才判决离婚,在提高人民法院的判案质量的同时给当事人一个感情缓冲区,有充分的考虑余地。 调解是离婚的法定程序,但因失踪、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等情形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不经调解程序。...

  • 一方欠债下落不明,债权人可以追加配偶为执行人? 所属:债权债务 日期:2011-11-4 点击:28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履行法定义务所负的债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是夫妻双方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有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双方共有,应该认定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即使夫妻在事前或事后无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 ...

  • 浅议公告离婚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0-30 点击:121 作者:网络转载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浅议公告离婚公告离婚是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后,另一方处于下落不明状态,人民法院采取公告形式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在公告期满时,被送达人仍未到庭应诉,人民法院将按照缺席程序进行审理,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判决。自然人大量自由的流动,是适用公告程序离婚案件日趋攀升的根本原因所在。广大农民纷纷外出务工,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婚姻当事人外出后多年下落不明,导致婚姻生活名存实亡,一方当事人不得不到法院诉讼离婚。还有一些人被外面的世界迷惑,故意逃避家庭责任、义务,有意不让自己的行踪被家人和亲属知道,也有部分夫妻为逃避债务、躲避计划生育等人为地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以达到借假离婚逃避法律的目的,这些造成因当事人下落不明而提出离婚的案件增多。适用公告程序离婚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但婚姻是关系到人身的重要身份关系,每一个家庭的稳定和谐都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从而准确适用公告程序离婚显得更为重要。 ...

  • 单方面离婚诉讼需要收集准备哪些证据材料,法院离婚流程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9-7 点击:35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 如何办理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8-31 点击:182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

  •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应如何确定和支付? 所属:子女抚养 日期:2011-7-18 点击:10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 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

  • 老婆闹离婚该怎么办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7-6 点击:18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

  • 法院诉讼离婚管辖权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3-25 点击:6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2-21 点击:19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诉讼中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机关的证明。...

  • 离婚案件中特殊法院管辖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1-1-4 点击:13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案件中特殊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解读】本条是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 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无法适用或者适用后将对原告、对法院极为不便。为此,本条规定了几种例外的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例外情况是: ...

  • 存款人死亡存单下落不明继承人靠法律讨回存款 所属:继承遗嘱房产 日期:2010-12-17 点击:23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牛老汉在信用社的代办员王某处存入了10500元现金,但没有保管好存单。后来牛老汉突患重病急需用钱,牛老汉让其儿媳到代办员王某处取款,王某在没有见到存款单的情况下,认可了该笔存款并支付了3000元给牛老汉的儿媳。不久,牛老汉病故,当牛老汉的儿子牛健奇到代办员王某处取回剩余的款项时,代办员王某矢口否认牛老汉曾在其处有存款。牛健奇追要无果,一纸诉状将信用社告到唐河县人民法院,最终牛健奇靠法律讨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存款。...

  • 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的,如何起诉离婚-上海离婚律师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0-9-6 点击:309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的,如何起诉离婚-上海离婚律师...

  •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上海离婚律师 所属:起诉法院离婚 日期:2010-7-1 点击:12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上海离婚律师...

  • 两口子分居期间,丈夫私自将房子卖掉,并将房款据为己有,下落不明 所属: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10-5-31 点击:239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两口子分居期间,丈夫私自将房子卖掉,并将房款据为己有,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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