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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 上海婚姻律师
1、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离婚,并就财产问题、债权债务处理达成一致,第三人是否能以确认该协议的生效民事调解书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答: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只能是婚姻缔结的双方,不列案外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一般情况下,第三人认为调解协议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再审缺乏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应予以驳回。但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又必须再审的,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精神走审判监督程序办理。 2、债务人(被执行人)已通过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人民法院可否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执行其财产? ...
法院离婚判决中遗漏处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你诉讼的时候并没有发现该财产,未提供证据要求分割该财产的,你可以在判决离婚以后,随时发现随时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如果是已经提交财产线索,但是一审法院遗漏没有处理,那么你可以申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进行处理,重新分割。 ...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无论婚前婚后均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按照出资比例来分割,但是出资一方可以适当多分一些。如果另一方根本没有出资,那么可以按照10-30%的份额来分割确定。 ...
一个离婚诉讼必须直面解决的是5个问题,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补偿赔偿,当人面临离婚纠纷时,通常会陷入深深的痛苦与烦躁中,不仅要面对与配偶分道扬彪的残酷,还要面临分割共同财产的无奈。聘请谙知法律经验丰富的律师来帮助处理自己的烦恼,无疑显得尤为重要。为彻底的解决所有涉及该纠纷的方方面面,故还是委托律师较为慎重、妥当。...
在回答“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前,先看看夫妻共同财产是什么。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创立了一家有限公司,老公站90%股权,妻子占10%d 股份,或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老公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90的股权转让给了他的姐姐,现在妻子准备起诉离婚,请问该股权还能拿回来吗,算不算偷偷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夫妻一方转移存款的,往往是将存款转移到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在此情况下,配偶一方可以主张其未经自己同意转移存款,侵犯了自己对于存款的平等处分权,其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应被宣告无效;法院应考虑到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情节,在财产分割中对其予以不分、少分。 ...
我国夫妻财产制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未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现在不少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和公务员,补贴特别多,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每个月可能都上万,几年下来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那么,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如何分割呢? ...
夫妻感情出现矛盾以后,你是选择立即离婚,还是先分居,以后再说呢?一般来说,年轻的夫妻肯定选择立即离婚,免得互相浪费时间和精力,好聚好散,上了年纪和结婚时间久的夫妻一般是选择分居,为了孩子和家庭、事业都不离婚,没有办法只能拖下去。有的家庭分居只是分开房间谁,有的家庭分居可能要分开2个城市,甚至2个国家了。那么在分居期间,双方各自购买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呢,是否算作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归各自所有,这个问题钟涛律师为你解答。 ...
一方婚前购买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或支付部分房款,且于婚后取得产权证的,离婚时对于该房屋如何分割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一般原则是婚前个人支付的部分为个人财产,婚后双方或一方支付的部分,除非一方有证据证明是用于个人婚前财产支付的房款,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部分占总房款的百分比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双方进行均分。关于诉讼时效,如果双方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请求分割,则离婚后,仍为共同财产,为两人共同共有...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市场价计算,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之后夫妻平均分割。 ...
按照五四运动以来提出的口号,解放妇女,妇女能定半边天。妇女的地位和男人一样,都是平等的,财产权利,继承权利也都是一样,虽然在社会上海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但是法律上男女是平等的,特别是在夫妻离婚后财产分割上,不仅是男女平等,而且要特别照顾妇女和儿童的权利。 ...
钟涛律师认为,当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是,走到法院这一步的时候,剩下的就是利益之争,财产之争了,双方都想多拿些财产,以此来对自己利益作出最大的保障,给与对方惩罚。通常只有财产利益区分好了,那么双方才会同意离婚。 通常来说,法院在判决婚姻关系解除时,肯定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分割处理。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
钟涛律师按:根据最新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客户咨询钟涛律师,婚前本人在罗山新村有一天二居室的房屋,价值90万左右,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将此套房屋卖掉,有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产权登记在夫妻2个人的名下,请问如果离婚,此套房屋如何分割? ...
律师认为,当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是,走到法院这一步的时候,剩下的就是利益之争,财产之争了,双方都想多拿些财产,以此来对自己利益作出最大的保障,给与对方惩罚。通常只有财产利益区分好了,那么双方才会同意离婚。 通常来说,法院在判决婚姻关系解除时,肯定要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分割处理。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 ...
钟涛律师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少单位都存在福利分房,或则以福利价格购房的情况,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的国有企业中大量存在。有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夫妻2人或则会1人的名字之下,有时是登记在父母名字之下。不同的登记方式导致现在离婚后处理的结果完全不一致。 如果房改房登记在父母名 ...
钟涛律师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少单位都存在福利分房,或则以福利价格购房的情况,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的国有企业中大量存在。有时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夫妻2人或则会1人的名字之下,有时是登记在父母名字之下。不同的登记方式导致现在离婚后处理的结果完全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