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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10-23 浏览:7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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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外遇离婚】哺乳期间老公有外遇要离婚我能得到的赔偿是多少?该不该赔青春损失费

【外遇离婚】哺乳期间老公有外遇要离婚我能得到的赔偿是多少?该不该赔青春损失费

 

 

【客户咨询】

     我和老公经过别人介绍认识,谈恋爱3个月后结婚,现在结婚快2年了,现在孩子刚刚出生还不到4个月,我辞职在家没有上班。但是现在我知道在我怀孕生孩子期间他有外遇了,而且主动提出要和我离婚,我想知道因为他有外遇是过错方我能得到的赔偿是多少,该不该赔偿我青春损失费?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根据婚姻法规定第34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所以哺乳期间,男方提出离婚,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支持的,除非女方有重大过错,例如孩子是女方和别人生的。

2、根据《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

3、对于他有外遇这一点,如果你向法院提出,是要承担举证责任的,你要有证据证明他有外遇,这样在财产分割时会多分你一些。即使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也会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