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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4-3-31 浏览:56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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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财产约定书】什么是夫妻财产约定书?

【财产约定书】什么是夫妻财产约定书?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公民的财产日益丰富,财富形态日益多样,尤其是夫妻双方在创造财富的能力差异上趋于减小,夫妻双方对经济独立的诉求逐渐出现。夫妻财产协议的存在可以让夫妻双方保持一定的经济独立,对其各自所属的财产充分行使管理与处分的权利,个体方面提高了夫妻双方行为的自由度,家庭生活方面避免了一定的家庭矛盾,另外,在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也可以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依据。从这些方面讲,夫妻财产协议的存在和日益增多,是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民众个体充分发展的必然要求。 

 

 【】 夫妻财产协议成立生效的形式要件是书面形式,因为财产约定关涉到双方的重要利益和家庭生活,要求双方慎重对待,同时,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有助于减少日后的矛盾和纠纷。从生效的条件上看:(1)必须是夫妻双方或你成为夫妻的双方订立的协议,必须由双方当事人亲自订立,不得为代替代理;(2)协议需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必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不存在合同法规定的可撤销或者无效的情形;(3)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要明确,《婚姻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对于约定不明的,按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处理;(4)协议所涉及的财产必须是订约双方有权管理或者处分的财产,对于夫妻双方均无管理及处分的第三人财产,夫妻双方均无权在协议中做出安排或处分;(5)协议不得规避法律义务,不得订立有悖于法律原则和社会公德的财产协议。

   【】夫妻财产协议的效力可以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是指夫妻财产协议一经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和他们的继承人之间发生效力,协议双方当事人都受到约定的约束,按照协议约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对于其双方的继承人,自然发生效力,不以其知道为要件。其效果体现为协议中做出安排的财产,按照协议做出的安排处理,不再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夫妻贮产协议的对外效力表现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订立财产协议后,必须要对外让人知晓,否则就对外人无效力,毕竟这个属于夫妻之间的隐私问题,不能要求所有人和夫妻打交道之前都询问财产约定书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