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网-提供专业婚姻家庭服务_上海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咨询:15800502572's Map

发表于:2013-5-28 浏览:9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公司股份,公司工厂,夫妻离婚,上海法院,分割原则,婚律师

描述:【股权分割】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股权分割】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钟涛律师 认为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 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 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 产出资设立公司i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 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 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解(一第17 条第2 项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 全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 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作出的处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 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 夫或妻一方转让共同共有的公司股权的行为,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 重要处理,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 钟涛律师认为夫妻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 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7 条第2项的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 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 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夫或妻一方作出的处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 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 夫或妻一方转让共同共有的公司股权的行为,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 重要处理,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在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 议和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名。 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公司股权的,夫或妻一方与他人订立股权转让 协议的效力问题,.应当根据案件事实,结合另一是否平 易 受让人是否·为善意等因素等等行为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