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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3-1-18 浏览:77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外遇,婚外情,夫妻离婚,精神损失费,过错赔偿,财产分割

描述:【外遇离婚】男方有外遇离婚,要怎么办

    【客户咨询】

     

    男方现在已经跟他的外遇外出,女方是否告他重婚罪,并且要求赔偿。  还有重婚罪能判他几年,能要求他赔偿多少钱?他没有钱他父母是否应当赔偿  夫妻双方没有钱,财产分割能否分割他父母的财产

     

    外遇不是重婚,也不是同居。虽然外遇包含重婚、同居,但外遇只有达到重婚、同居的程度,男方有外遇时女方才能要求赔偿。

     

1.《婚姻法》第46条规定:

因一方重婚或婚外非法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得到损害赔偿,这合情合理合法,但是前提是无过错方要能举证证实对方过错的存在,因而在此类诉讼中采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

3.因为此类证据通常隐蔽性较好,实际诉讼中无过错经常因为采集证据不力,导致法庭证据不足无法达到离婚诉讼要求赔偿的目的。

4.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尽量多的采集各种证据,形成有力的证据链相互映证。

男方有外遇离婚女方要求赔偿,不仅法律规定较为严格,证据方面搜集也相当困难。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当事人最好找律师当面详细咨询,避免离婚诉讼走了弯路。

 

法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