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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12-12 浏览:14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房产诉讼,法律程序,买卖合同,财产分割,律师咨询,房产分割

描述:钟涛律师认为,根据以往的婚姻法以及先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夫妻不离婚,是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只有再离婚的前提下,才能符合分割的条件,可以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但是实际生活中,不少夫妻,在有了外遇,感情不和之后,首先就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提起离婚诉讼,即使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于诉讼时间比较长,有充分时间转移财产,导致另一方的财产利益损害,法律对此没有办法。因此有了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出台。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怎么比例分割? 

  

钟涛律师按,现在社会行的房价是越来预告了,不少青年男女结婚的时候都要有房子,甚至有些还要求必须没有贷款,引起了剩男剩女的出现,随后2011年8月13日,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颁布出台,解决了大部分不好的现象,但是随后也增加了一些问题。不少老百姓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弄不明白,甚至有些律师和法官也存在理解问题,经常会疑问,在新婚姻法下,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产如何分割,按照什么比例分割等等问题,钟涛律师再次就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为客户解答分析,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实行新婚姻法之后夫妻如果不离婚能分割财产吗,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钟涛律师认为,根据以往的婚姻法以及先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夫妻不离婚,是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只有再离婚的前提下,才能符合分割的条件,可以提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求,但是实际生活中,不少夫妻,在有了外遇,感情不和之后,首先就是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提起离婚诉讼,即使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于诉讼时间比较长,有充分时间转移财产,导致另一方的财产利益损害,法律对此没有办法。因此有了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出台。

钟涛律师解答,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二、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前一方的房产婚后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根据法律原则,一方的财产永远是一方的财产,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但是,如果此部分财产婚后有还贷行为,那么此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要补偿给另一方。

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夫妻之间房屋赠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之间约定赠与房产给另一方,如果离婚该如何处理,按照民法赠与的规定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过户才生效,如果灭有办理过户手续,那么赠与随时可以撤销

四、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夫妻婚后,由一方或者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此房产肯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照均等份额来分割。注意此情况不同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的第七条,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分割方式。

六、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是夫妻婚后购买,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产,产权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的名下,根据谁出资,谁受益的原则,如果父母全额出资,那么此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父母只是出首付款,其余名义以子女一方的名义贷款,那么此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