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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9-3 浏览:14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诉讼离婚,债权债务,财产分割,离婚律师

描述:分居期间债务是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承担吗?

【客户咨询】

分居期间,我为了给孩子看病,向朋友借了2万块,他前几天回来,提出离婚,我让他把孩子看病的钱还了,他不同意,说是我个人债务,与他无关,我想请问分居期间债务是共同债务吗,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吗,还是我自己承担?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接的】

夫妻分居并不代表婚姻关系终止,因此分居期间的收入在离婚时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在分居期间为共同生活所欠下的债务也应该共同承担。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相关条文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您虽与对方分居,但仍属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是为了抚养孩子,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共同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