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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2-21 浏览:10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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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如果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何时可以再提出诉讼

如果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何时可以再提出诉讼

 

如果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

问题:

1、何时可以再提出诉讼请求?

2、在已向法院提出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之后第二次提出诉讼请求之间的时间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理,在第二次提出诉讼请求时,法院可以追回吗?

3、追回需要费用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在判决书生效后之日起六个月之后,你可以再次起诉。

2、只要证据充分,人民法院应将对方擅自处理的财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3、人民法院只按争议的标的收取案件受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