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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2-20 浏览:13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外遇,婚外情,夫妻离婚,精神损失费,过错赔偿,财产分割

描述:老公有外遇离婚怎么办理?一方有外遇,提出离婚,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是她自己有了外遇,过错在他,这样就可以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时候,向你倾斜。

【客户咨询】

我和老公结婚十几年,前两年他就已经有了外遇,家里人都知道.现在他 在外地工作,以便和那个女人来往.很少回家,他的父母在家里也是由我照顾着,自从外出工作后不会打一分钱过来家用,都是我靠店里微薄的收入来补贴,还有照顾他的父母.之前决定协议离婚,房子都归我,小孩他抚养,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现在他却变卦了.要求平分财产.他是过错方,我要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一方有外遇,提出离婚,你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是她自己有了外遇,过错在他,这样就可以在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时候,向你倾斜。
  相关离婚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