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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1-8 浏览:275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诉讼离婚,法院立案,财产分割,结婚证,上海法院,离婚律师

描述:经常有准备二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问上海离婚律师钟涛一个问题,即: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及调解和好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那么,自己作为原告第一次提起诉讼离婚被法院驳回打算再次起诉的,这6个月的期限该从何时起算?

法律规定再次起诉离婚的案件要等到6个月后,那么该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经常有准备二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问上海离婚律师钟涛一个问题,即: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及调解和好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那么,自己作为原告第一次提起诉讼离婚被法院驳回打算再次起诉的,这6个月的期限该从何时起算?


由于我国法律的规定过于简单,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容易在理解上产生歧义。有人认为该期限应以判决书的落款日期为起算日。但殊不知法院作出判决的日期(指)与实际送达给当事人的日期往往是不一致。原因很简单:法院作出判决后要有一个送达给当事人的过程,这个过程当然需要时间。同时,判决书的效力还有一个关键标准,即判决书是否已生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判决书的生效并不是以判决书的落款日期为准。比如一审判决要在正式送达给离婚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均未提起上诉才生效。而没有生效的判决书会让相关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法律关系不确定的时期是不能作为6个月等待下一次起诉离婚时限的起算点的。

 
由上可知,6个月的起算点应以判决生效之日为准。即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前述的“要在一审判决正式送达给离婚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均未提起上诉为生效之日。”并从第二天起计算6个月的期限。

 

法律规定再次起诉离婚的案件要等到6个月后,那么该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经常有准备二次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问上海离婚律师钟涛一个问题,即: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及调解和好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的情况和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那么,自己作为原告第一次提起诉讼离婚被法院驳回打算再次起诉的,这6个月的期限该从何时起算?


由于我国法律的规定过于简单,因此对于这个问题容易在理解上产生歧义。有人认为该期限应以判决书的落款日期为起算日。但殊不知法院作出判决的日期(指)与实际送达给当事人的日期往往是不一致。原因很简单:法院作出判决后要有一个送达给当事人的过程,这个过程当然需要时间。同时,判决书的效力还有一个关键标准,即判决书是否已生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判决书的生效并不是以判决书的落款日期为准。比如一审判决要在正式送达给离婚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均未提起上诉才生效。而没有生效的判决书会让相关法律关系处于不确定状态,法律关系不确定的时期是不能作为6个月等待下一次起诉离婚时限的起算点的。


由上可知,6个月的起算点应以判决生效之日为准。即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前述的“要在一审判决正式送达给离婚双方当事人后15日内均未提起上诉为生效之日。”并从第二天起计算6个月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