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网-提供专业婚姻家庭服务_上海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咨询:15800502572's Map

发表于:2011-10-19 浏览:334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第一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不准离婚,驳回起诉,感情破裂,离婚律师

描述:离婚案件为什么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有的判决离婚,有的判决驳回起诉?多数离婚案子在第一次诉讼时,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了,也不能因此就说下一个案子也会是这个结果。因为每个人的遭遇是不同的,如果举证充分,第一次提出诉讼要求离婚而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并非没有。

据我们了解,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都判决驳回原告关于离婚的诉讼请求。从稳定婚姻家庭的角度考虑,为了防止草率冲动型离婚,这种做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夫妻感情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在一方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判决驳回原告关于离婚的诉讼请求,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冷静期,也许可以起到挽救婚姻的作用。

多数离婚案子在第一次诉讼时,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了,也不能因此就说下一个案子也会是这个结果。因为每个人的遭遇是不同的,如果举证充分,第一次提出诉讼要求离婚而被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也并非没有。

当遇到这样的案子时,如果证据不是很充分,一般我会告诉我的当事人,如果调解不成,第一次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概率为20%左右,这是一个相当低的可能性,如果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概率在50%左右,如果发生第三次离婚诉讼,这个时候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基本在80%以上。

对于那些很想离婚却又担心判决结果的当事人,我会告诉他们:这个世界没有离不了的婚姻,只是时间问题,只要你有耐心,就有出路。

 

当然,对于一方存在家庭暴力、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法院应当及时判决双方当事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