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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0-18 浏览:14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新婚姻法,购买房屋,共同财产,房产增值,升值补偿,婚前房屋,离婚律师

描述:最高人民法院12日正式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应提起行政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新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首次明确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个人财产,同时取消婚外同居约定补偿条文。
yurenwuyou: 最高法发布《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可能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也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使女方没有保障。

wj98:“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12日,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各种声音在微博上“炸”开了。截至12日晚6点,就有6.5万多条微博在热议此事。记者从中发现,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

深客法缘: 8月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新闻发布会,该司法解释于2011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据称,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离婚案件1164521件。


条文解析

陈群律师: 纠错: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不是“新婚姻法”!本次出台的,是最高法院制定的司法解释,只在诉讼中有效;而法律,是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两者在制定机关、效力、使用范围等等方面有很大区别,不能混淆。------l注意到许多媒体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说成“新婚姻法”。
江渚子: 最高院最近对婚姻法的解释,字里行间让人感受到,婚姻里仅仅有钱、财产或财产权,而无爱、责任与信任,这是令人倍感遗憾之事。保罗·阿姆斯特朗曾经说:“每一种解释方法在显现一些东西的同时,也掩盖了另外一些东西”。无疑,这个解释显现了一种严谨而成熟的资产阶级法权观,但同时又掩盖了什么呢?

杨小斯儿: 我很喜欢近日新华社发表的这篇婚姻法新解的文章,尤其喜欢这句话:“回归情感真爱才是真谛”。很难得看到他们写出这么人性化的句子。真爱才是让男女结合的真正原因,而不是金钱。基于金钱的婚姻我习惯称作为交易,人的生活不是一笔笔交易,而是由各种情感组合成的小说。

安能辨偶是雌雄:婚姻中夫妻情感是双向的,传统观念总以为是女方付出情感,男方必须提供物质条件(房产和坚实的社会地位下的薪金)。新司解-明确了婚姻应该是建立在双方的感情上,而不是一方感情,一方物质条件。完全正确。为什么女方必须要求男方给其房子呢?
于伏海律师: 新婚姻法解释是相对公平的制度设计。无论男女,第一必须要有真爱,第二还是要有真爱,第三同样如此。光看到房子之类的东西就迈不开腿,那就是市侩!有的人为什么愿意把财产遗赠给保姆,就是因为保姆用自己的行动付出关爱!夫妻之间真有关爱,那财产就不是个让人闹得不可开交的问题!


保护对象

四剑斋主:新婚姻法解释将对离婚中的相对弱势一方形成冲击。新婚姻解释特别强调对个体财产保护原则,但它对弱势一方的保护尤显不足——按照我国传统习俗,结婚时一般是由男方买房子,女方置嫁妆。如果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只能抱几件嫁妆走人,那么这对婚后一直操劳家务、赡养父母、抚育孩子的女方来说何谈公平?同理,如果是女方购房,男方婚姻期间挣钱都归于家用,离婚后却一无所有,这同样显失公平。
茶香与书香:最高法关于婚姻法的一些司法解释,肯定会引起各种争论。一些网络的标题颇有“煽动性”,如父母给儿子买房,儿媳没份;父母给儿子买房,与儿媳无关。有人评论说账算得这么清会影响夫妻感情。其实这是多虑,夫妻感情的好坏由两人决定,法院管不了,法院只管有了纠纷以后如何解决,目的不同。

莹莹:我很赞同新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可以有效地解决有“有房婚姻”的怪圈,也让一些“拜金女”、“拜房女”能清醒地懂得天下不会掉馅饼的含义,更让一些亵渎爱情婚姻的人的知道:赌赢了房子,赌输了一生!


社会影响

叶塞尼亚:“公婆买房,儿媳没份儿!”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可能使婚姻价值观、女性择偶观、生育观发生“悄悄”的变化。对女孩们来说——要求“男方有房”不如找个情投意合的男人,只要他是个有才的潜力股,我们一起奋斗、买房,这样过着才踏实;对丈母娘来说—— 如何加上女方名字这个很伤脑筋,出新房装修钱,不如给女儿买车子;对公婆们来说——养儿子也不“亏”了,不用“防”着儿媳了!!
赵志刚:生女孩是“招商银行”,生男孩是“建设银行”,这种传统让许多城市父母不堪重负,但新婚姻法让公婆们如释重负,终于不用防着儿媳了。新婚姻法告诉女人,男人不可靠,男人的房不可靠,男人的父母更不要指望,女人靠自己最保险的!

张琛权:一方面,丈母娘对房子的刚性需求可能会有所减少,中国未婚男人的日子可能会好过些吧?另一方面,中国未婚女子“嫁”给房子的几率就大大地减低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