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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10-13 浏览:148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财产分割,财产转移,感情破裂,分割原则,上海法院,离婚律师

描述:公有外遇提出离婚,第一次没判,这次判了,孩子和房子归我,但要我拿出50万,我根本没钱,上诉有用吗?

老公有外遇提出离婚,第一次没判,这次判了,孩子和房子归我,但要我拿出50万,我根本没钱,上诉有用吗?
【客户咨询】
老公有外遇,东窗事发,孩子未满1周岁,他就搬出去了(期间还和那女的同居),还向法院提出离婚,第一次法院没有判离婚,现在是第二次上法院,也历时2年多,我一直坚持不离,但这次法院判了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他每月支付1000元,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套房子归我,但我要一次性支付他50万,现在房子还有贷款,我每个月要还近2000块的房贷,还要抚养孩子,已经是不负重堪,哪里还有钱给他。至于他现在有房有车(他名下还有两处房产,一辆沪牌轿车,那些是婚前财产,我也知道我没有权利分),经济条件比我优越得多,我不服一审判决,决定上诉要求不支付他的50万,法院会准许吗?或者我又该怎么办?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第一,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不能分割,这是肯定的。
第二,除非对方放弃权利,否则你不能以对方经济条件优厚而要求法院剥夺对方合法的财产权。
第三,法院分给你的那套房子目前的价值应该在100万以上(减去未还的贷款额)吧?那么支付对方50万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你的诉求应该是得不到法院支持。
第四,我认为你可以把房子卖掉,拿钱支付50万以后,再买个小一点的房子给自己和孩子住,反正现在是2个人了,小孩还小,在10年内应该还可以对付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