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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9-19 浏览:29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外遇,婚外情,夫妻离婚,精神损失费,过错赔偿,财产分割

描述:我国婚姻法中没有规定分居几年就自动离婚,法律只是规定了分居两年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如果对于离婚诉讼调解无效,那么应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是不代表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

离婚确定一方有婚外情,如何赔偿


【客户咨询】


我发现老公有了外遇,我们现在已经分开居住1年了,请问算自动离婚吗,我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首先,我国婚姻法中没有规定分居几年就自动离婚,法律只是规定了分居两年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如果对于离婚诉讼调解无效,那么应判决离婚的情形。但是不代表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


我国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有两种,一种就是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其次,就赔偿问题,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里所说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所以你所说情况符合上述情形的话,无过错方是可以向对方索要损害赔偿的。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有婚外情构成重婚或长期同居的,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赔偿标准法律并为明确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对方的情节、对你造成的情况及赔偿能力酌情确定。当然,如果是普通的婚外情,一般认为离婚的过错方,不涉及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