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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9-13 浏览:17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第一次起诉,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不准离婚,驳回起诉,感情破裂,离婚律师

描述:钟涛律师按法院并不是单纯以次数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对于是否判决离婚,将更多从双方的感情状况、经济情况、矛盾性质、子女需求等方面进行衡量,比如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双方的感情状况是短期问题,还是已经破裂、矛盾属于小吵小闹,抑或无法调和,以及子女的年龄、需要抚养的情况

第一次不准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的离婚的可能性多大?

【客户咨询】
我是原告,结婚十年,有一子,无财产无存款,第一次庭审结果如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庭审后确定无财产。六个月后我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是否会判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钟涛律师按法院并不是单纯以次数作为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对于是否判决离婚,将更多从双方的感情状况、经济情况、矛盾性质、子女需求等方面进行衡量,比如法院会根据具体案情,判断双方的感情状况是短期问题,还是已经破裂、矛盾属于小吵小闹,抑或无法调和,以及子女的年龄、需要抚养的情况等,来严格把握离婚标准,避免草率判决。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法官将向双方释法明理,尽量化解家庭矛盾。对于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仍然会先行调解,避免因为双方一时冲动造成家庭破裂,减少对子女成长的不利影响等负面社会效果。
2、是否离婚感情破裂是唯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每家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第一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