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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8-31 浏览:453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婚前房产,婚后拆迁,增值升值,离婚分割,分割原则,房产律师,上海法院,共同财产

描述:因此,如果婚前房产拆迁,获得补偿款属于转化形式,也是个人财产,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客户咨询】

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拆迁,补偿款买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该财产的性质。

2、因此,如果婚前房产拆迁,获得补偿款属于转化形式,也是个人财产,在婚后购置的房屋,仍然属于购置方的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则不能主张享有房屋的份额。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特别提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夫或妻的个人财产并不仅仅指婚前财产,也包括婚后的个人财产。虽然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成为一个共同体,很多时候双方财产混同;但毕竞夫妻各自都是完整的个体,在社会中有独立地位和独立行为,顺理成章地也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因此,那种认为凡是婚后“取得”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的观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