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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8-31 浏览:23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财产分割,财产转移,感情破裂,分割原则,上海法院,离婚律师

描述: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据此原则,只要婚后取得,你就有要求分割的权利。乙方无权处理,关于子女抚养,法律规定在哺乳期(注: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至子女18周岁。

【客户咨询】
我们结婚之前男方就有了一套房子 但后来由于其他原因把房子卖掉了 在我们结婚快1年时 买了一套现在的房子 但现在由于男方有了外遇 我想离婚 我现在自己带着一个1周岁的孩子 自己抚养 他一分抚养费都不肯给 如果上法庭 那套房子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现在我们分居了 在分居期间没有我的同意 他擅自卖掉房子我该怎么办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婚姻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婚前财产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据此原则,只要婚后取得,你就有要求分割的权利。乙方无权处理,关于子女抚养,法律规定在哺乳期(注: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至子女18周岁。

1、你可以向男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
2、男方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其转让该房屋所得价款也依法属于其个人财产。
3、你们婚后的房屋若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婚后财产部分或全部出资后买的,则依法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男方未经女方同意,不得擅自买卖;其非法出让的,若买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房屋属夫妻财产而出让未经你同意的,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房产买卖合同,并在离婚诉讼中请求分割该房产。若买房人不知道的,则若买房人已全部支付价款并办理房产过户的,你不能向买房人主张权利,就只有起诉男方,请求分割房款。
4、须注意:男方以婚前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购买房屋的,则该部分或全部属于其个人财产。女方只有权主张分割共同财产的部分。
5、若你能够取得有关证据证明男方有婚外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则你有权向法院请求判令男方支付你损害赔偿。
6、男方依法应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18周岁。男方若不愿履行的,则你将来可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男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