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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8-31 浏览:201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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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钟涛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法律规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但是,感情只有夫妻2个人能感受到,法官如何判决每天几十万起离婚案件呢?总的有个标准吧,而不是靠夫妻2个人各自口述,法院不是抱怨和诉苦的地方,法院是按照法律来审理案件的地方,有一定的程序。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不少客户都咨询钟涛律师,我这个情况起诉法院能否判决离婚,离婚需要多长时间,第一次起诉离婚一定能胜诉吗?我和老公都分居2年了,为何法院还不判决离婚呢?

 钟涛律师解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法律规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但是,感情只有夫妻2个人能感受到,法官如何判决每天几十万起离婚案件呢?总的有个标准吧,而不是靠夫妻2个人各自口述,法院不是抱怨和诉苦的地方,法院是按照法律来审理案件的地方,有一定的程序。

 
下面就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14条依据。只有符合其中一项,法院就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