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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7-28 浏览:420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外遇婚外情,夫妻离婚,精神损失费,过错赔偿,财产分割

描述:男方有外遇,女方没证据,提出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客户咨询】

我有个朋友的老公在外面有外遇,但是我这个朋友却没什么证据,他老公要我朋友提出离婚,然后还要求我朋友赔偿他的损失,现在就是一直僵持着,我朋友也不敢提出离婚,请问她应该怎么处理?婚是迟早得离的!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只要是离婚,夫妻都要分共同财产的,在我国是主张夫妻平均分割。但是如果你可以证明是妻子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如有外遇),那在分财产是可以适当的给予少分,但是只要女方不放弃,还是应该得到部分财产的。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就你提出的问题来说,如果仅仅是“外遇”则不能构成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你的赔偿请求法院也是很难支持的。另外,就是真的有证据表明她的过错成立,你主张的直接的不分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由于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的诉讼费用是按诉讼金额提取的,如果把明知法庭不能支持的诉讼标的硬加进去,这只能是徒劳地增加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