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网-提供专业婚姻家庭服务_上海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咨询:15800502572's Map

发表于:2011-7-28 浏览:14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外遇婚外情,夫妻离婚,精神损失费,过错赔偿,财产分割

描述:男方有外遇后,女方提出离婚,财产男方有分吗?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可以多分财产。

 

【客户咨询】

男方有外遇后,女方提出离婚,财产男方有分吗?如果他不放弃怎办?我又怎样取证?我诱小三他们发来的信息说明他们结婚,这算证据吗?医院也有他们做宫外孕手术的存档,但通过什以方法去拿到这个证据为好?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就你提出的问题来说,如果仅仅是“外遇”则不能构成婚姻法所规定的过错,你的赔偿请求法院也是很难支持的。另外,就是真的有证据表明她的过错成立,你主张的直接的不分给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由于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案的诉讼费用是按诉讼金额提取的,如果把明知法庭不能支持的诉讼标的硬加进去,这只能是徒劳地增加诉讼成本。

只要是离婚,夫妻都要分共同财产的,在我国是主张夫妻平均分割。但是如果你可以证明是丈夫的过错导致离婚的(如有外遇),那在分财产是可以适当的给予少分,但是只要以方不放弃,还是应该得到部分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