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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1-7-28 浏览:139 作者:离婚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外遇婚外情,夫妻离婚,精神损失费,过错赔偿,财产分割

描述: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都要拿来平分,还要照顾女方.具体的,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丈夫有外遇提出离婚我不愿意他起诉我该得到什么
【客户咨询】
丈夫外遇6年了.当发现他们在外面租房子同居有4年,这几年就半月回家一次,2年前我发现他每月给那个女人打到卡上1000元当时我就拿一张他打到她卡上的证据.我们有一个11岁的儿子.这几年来我们就没有过夫妻生活。他们以前住的地方我知道,后来他俩搬家我就不知道了,结果现在他提出离婚我不同意,他起诉了,我没有他们的证据,家产只有婚前的房子.请问离婚我该得到什么赔偿?我该不该得到青春赔偿?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青春损失费是没有的,在法律上不予认可。

2、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分割,既可以由婚姻当事人双方在完全自愿的条件下自行协议分割,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分割。法院在处理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在男女平等,保护子女和女方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下,合情合理的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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