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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11-11 浏览:26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上海,离婚,同居,律师,关系

描述:我们在一起居住了几年,没有领证,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上海离婚律师

 

我们在一起居住了几年,没有领证,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上海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我跟男友同居6年,生了两个小孩,他现在提出要解除同居关系。他说小孩一人一个,每月给我3000元抚养费,再给我买套房子。

我在同居期间给了他10万元让他开公司,开销大多也是我出的,我觉得他的要求无法弥补我在精神上的损失。

请问律师,我可以通过起诉来解除同居关系吗?我可以要求他还给我10万元吗?我可以让他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吗?怎样处理对我有利?谢谢钟涛律师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1、                 你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给他的10万元是属于债权,可以拿回

2、                 你们同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3、                 精神损失费是没有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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