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网-提供专业婚姻家庭服务_上海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咨询:15800502572's Map

发表于:2010-10-21 浏览:162 作者:网络转载 来源:网络转载

关键字:离婚,国外,回国

描述:一方在国外不能或不愿回国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一方在国外不能或不愿回国的离婚案件如何处理?

 

根据中国相关规定,若一方不能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使当事人就离婚已能达成调解,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婚姻关系。其解决方式:

    (一)双方能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

    1、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2、与此同时,可由国内一方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最好在诉状上写明已基本就离婚问题协商一致的事实,以求得法院及早开庭;

    3、法院择日开庭后,原告及其代理人与被告代理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书。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一段时间后可领取生效法律文书;

    (二)双方未达成调解的解决方式

    1、国内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国外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注意的是,与现居住在国内的夫妻双方的离婚案件不同的是,此类案件中国外一方当事人如不能回国或者不愿回国,也是可以的,只须办理相关手续之后、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