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网-提供专业婚姻家庭服务_上海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咨询:15800502572's Map

发表于:2010-10-18 浏览:497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上海房产,继承权,律师,女婿,房屋

描述:女婿有房屋继承权吗-上海房产律师

女婿有房屋继承权吗-上海房产律师

 

 

女婿有房屋继承权吗?

 

 

     案例分析居某1988年结婚时,岳父饶威某在本市某区乡下已有一套房产。1992年,饶威某在市区又分得一套70多平米房改房。于是,饶威某决定卖掉居某夫妇结婚时所盖房屋,随饶威某夫妇一起生活至今。饶威某有五个儿女。目前,饶威某夫妇均健在,但年事已高,对过世后房产如何处理未立遗嘱。居某咨询律师,他对饶威某的房屋有继承权吗?

钟涛律师答复: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我国的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形式。本案中,如饶威某临终时对房屋如何继承留有遗嘱,则从遗嘱。如按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只有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才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居某对饶威某的房屋没有继承权。

另《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考虑到居某长期和饶威某一起生活的实际情况,可以分给居某适当的遗产。

 

 

网站声明:本文系本站原创作品,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未经钟涛律师书面同意,本站文章禁止转载。否则,将坚持追究法律责任。对本文如有不解,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擅长起诉房产、房产分割、房产交易谈判、婚姻调解、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预约咨询电话:15800502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