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网-提供专业婚姻家庭服务_上海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咨询:15800502572's Map

发表于:2010-9-6 浏览:271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上海,离婚,律师,儿子,财产

描述:父母登报声明与儿子脱离关系,是否还可继承财产-上海离婚律师

父母登报声明与儿子脱离关系,是否还可继承财产-上海离婚律师

【客户咨询】

1、父母不同意儿子与独生女张某结婚,并在全国有影响的报刊上登报声明与儿子脱离父母子女关系。

2、一年后,儿子遇车祸突然身亡,未留有遗嘱,父母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遗产,其儿媳张某以脱离父母子女关系为由,拒绝分割。

【上海继承律师钟涛解答】

法定继承是源于姻亲、血缘、收养、抚养等关系的成立而存在的,父母子女间的血缘关系不能通过登报声明予以解除,这种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登报声明脱离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不符合我国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所以,在儿子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其父母依然有权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