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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5-14 浏览:386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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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对于转移夫妻财产的主张,存在取证难的普遍现象。一律师说,一方控制着家庭财产,如果将现金转移,另一方如何知晓?即使知道又怎么举证?或者说,一方将房产、汽车私下卖光了,即使法院判决他(她)要赔对方钱财,然而他(她)早将所得钱款转存他人名下,判决还不是一纸空文!

钟涛律师解读夫妻财富被违法转移及转移手段 - 上海离婚律师

 

    对于转移夫妻财富的主张,存在取证难的普遍现象。一律师说,一方控制着家庭财产,如果将现金转移,另一方如何知晓?即使知道又怎么举证?或者说,一方将房产、汽车私下卖光了即使法院判决他要赔对方钱财,然而他早将所得钱款转存他人名下,判决还不是一纸空文!

    目前发现 最普遍的转移财富方式是伪造债务。钟涛律师发现,现在代理离婚官司,口袋里都会准备几张借条,只要对方提出对外欠下债务,就会拿归还条回应。而一位资深民事法官告诉记者,审理离婚案时,只要当事人提出欠债,一般都会怀疑他不是捏造债务。

    据悉,家庭经济地位处于不平衡的状态,比如家庭共同财富主要由一方所挣,尤其是一方拥有实业时,最容易发生财富转移的情况。另外,如果一方有 “ 婚外恋 ” 也常发生财富赠 “ 二奶 ” 或者感情受欺骗一方将财富转移以示 “ 惩办 ” 情况。

 

    转移财富手法之一:私下变卖

    2003 年夏天,某女士向上海市思明区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决意与 “ 久不归家 ” 丈夫离婚。法庭上,丈夫表示要痛改前非,好好维护妻子和女儿。这个女士心一软就答应与丈夫和好,并撤回了离婚起诉。 2004 年 1 月,丈夫又不知所往。

    当这个女士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准备与丈夫分割财富时,却发现丈夫在上次撤回诉状之后立刻将家里的房子、汽车都卖掉了最后,这个女士放弃追查这些财富,也没诉求丈夫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对法官说,反正靠自己完全能生活,女儿也很有出息,钱、房子都是身外之物,算了

    据上海市有关部门介绍,私卖房产、汽车是近年来最常见的转移夫妻财富的形式之一。上海市公证处称,近来多次碰到假冒配偶之名料理委托卖房的案件,有的伪造配偶的身份证或者委托证明,还有一个男士甚至拉上另一个女子假冒妻子要来办理 “ 委托卖房公证 ” 最近,思明区法院正在审理一起妻子状告丈夫偷卖房子的案件,妻子也称那份所谓的同意交易声明 ” 丈夫伪造的

    转移财富手法之二:伪造债务

    刘方(化名)与吴成(化名)婚后积累下巨额资产,吴成说光房产市值就将近 2000 万元。 2000 年 8 月,因吴成 “ 包二奶 ” 刘方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当时她说两人只有一笔 14 万元的外债。当吴成在 2004 年 2 月也提起离婚诉讼时,刘方说有五六百万元的债务,而且这些债务都是 1997 年间的几个月里冒出来的说那是买房欠的债,后来房子被拍卖抵债了

    吴成指责刘方是伪造债务、恶意转移财富。吴成举例说, 1997 年初,刘方让她妹妹和姑姑伪造借条,制造出欠其妹妹 120 万元本金及 79.2 万元利息、欠其姑姑 100 万元本金及利息 88 万元的债务,从而将市值至少在 1000 万元的别墅以 380 万元的低价变卖。

    伪造债务是上海市去年以来最 “ 高明 ” 转移夫妻财富的方式之一,而且这些所谓的债务往往都是由法院判决来确认。因此,经常一方在打离婚官司,而另一方的亲友或者其他人将离婚夫妻一块告到法院,说是欠了债务,要求用房产之类的财富来抵债,甚至先离婚官司一步,将争讼的房产予以查封。

    一律师甚至这样告诉记者,找亲友或者熟人制造几张借条实在件太容易的事,因此他代理离婚官司时都会提醒当事人防着点。而一民事法官说,碰到离婚一方主张有外债时,都会特别小心,要求当事人合理解释所借钱款用到哪里,并要求证人出庭说明,以防一方伪造债务。

    转移财富手法之三:私赠财产

    有一对夫妻,结婚十几年,丈夫在事业单位工作,收入不高,且因患有糖尿病,每月收入基本花光,而妻子是做贸易生意的收入颇丰,积攒下不少 “ 私房钱 ” 后来,丈夫因妻子私下处置财富而提起离婚诉讼。据他说,妻子将 8 万元悄悄借给别人,并出资协助姐姐买下好几套房子,而他一点也不知情。对此,妻子坚决否认,因丈夫无法举证,此事最终不了之。

    赠房一方往往提出,房产自身就是自己的父母在婚前赠送或者由兄弟姐妹投资的因此自己有权自主处理。这类纠纷一般容易分清。然而,如果控制家庭财富的一方将现金私下赠送亲友或转存他人户头,往往就很难举证。比如说,家庭存款到底有多少?家庭花销是否正常?现金究竟转移到哪里?大多数被转移财富一方都是云里雾里,无从知晓。

    转移财富手法之四:隐瞒财富

    上海市曾经有过这么一起官司:一 “ 全职太太 ” 状告丈夫临时在外 “ 包二奶 ” 诉求分割丈夫高达 5000 万元的财富,其中包括丈夫在上海、广东等地多家公司的股份。而丈夫称近年来做生意亏损,如今债台高筑,根本没有 5000 万元的财富。

    由于这个 “ 全职太太 ” 没有参与公司经营,根本没办法了解丈夫所控制财产的实际情况,甚至 “ 二奶 ” 购买的房子是不是丈夫出资,也找不到证据。最终法院只能就确认的几套房产进行分割,即使给抚养孩子的妻子这一方已多判了一些财产,然而这些房产仅值几十万元。

    如果家庭的共同财富主要由一方所挣,尤其是一方对外拥有实业或者股份时,另一方在分割财富时往往会吃大亏。

    试问多少个 “ 全职太太 ” 会清楚丈夫公司的盈亏情况,股份到底值多少钱?二奶 ” 花了丈夫多少钱?这类官司大都由拥有实业的丈夫补贴 “ 全职太太 ” 一定数量的钱财了事,全职太太 ” 往往很吃亏,但也无可奈何。

    离婚家产如何维护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李桦说,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富纠纷的最好方法是财富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富约定时,不只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富以及离婚时的财富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富和婚后共同财富的归属。财富公证和协议可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发生纠纷诉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处理。

    李桦建议,一旦发觉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单方面处置财富,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时那样把财权交给一个人;如果一方擅自处置贵重的夫妻共同财富,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富转移时,决不可掉以轻心。

    由于转移现金很难取证,因此夫妻可以对大宗存款设个联名账户,防止对方擅自转移;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迹象,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储种、哪个储蓄所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另外,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富,可以向法院申请财富保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