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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3-30 浏览:21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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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夫妻异地打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夫妻异地打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客户咨询】

我和我老公结婚快4年了,有2个小孩,大的是女孩,小的是男孩,我和他经常吵架,感情破裂。结婚证是在另外一个地方办的。那么我们在东莞工作可以办离婚手续?

【钟涛律师解答】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2条还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内容,夫妻双方离开家乡外出打工超过一年的,要求离婚方应向另一方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另外,如果找不到另一方现居住的地方,还可依法向原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公告”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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