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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3-14 浏览:115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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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上海离婚律师家庭暴力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上海离婚律师家庭暴力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新《婚姻法》将家庭暴力作为禁止性规范和惩罚条件写入了总则和法律责任中,这是新婚姻法的一大突破。家庭暴力 ” 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摧残、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家庭暴力的各种不同表示形式,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一 ) 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 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二 ) 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抬高、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三 ) 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四 ) 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五)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刑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