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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2-2 浏览:317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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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钟涛律师解答第三者要告我丈夫重婚我该怎么办

钟涛律师解答第三者要告我丈夫重婚我该怎么办,在第三者没有得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有些小三会用尽方法骚扰妻子,甚至威胁,遇到这个情况,一定不要慌张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可以看出,重婚与婚外同居是有一定区别的,婚外同居并不一定导致重婚,婚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你丈夫如果与刘芸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那么,就构成重婚。当然,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得刘芸有证据证明才行。如果你丈夫没有与刘芸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谈不上重婚,而只是通奸。不管刘芸怎么告,你丈夫也犯不了重婚罪。

【法律问题】
不久前,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对方自称“刘芸”,说我丈夫是她的情夫,她和我丈夫已经同居半年有余,说朋友们都知道惟独我蒙在鼓里。我斥责她胡说,她就问我要不要看看她手中的影音资料,说那些资料足以让法律承认“证据确凿”。我问她为何找我,她说我丈夫欺骗了她的感情,她咽不下这口气,要以“重婚”罪把我丈夫推上法庭,除非我拿出30万元做“封口费”了断。我答应考虑之后给她答复,她就给我规定了期限,说是“过时不候”。
我向丈夫追问事情原委,丈夫承认半年来他与刘芸确实发生过很多次性关系,但绝对没有同居。而且他早就告诉过她自己已经结婚,而她却一再纠缠。后来,他提出分手,她便恼羞成怒找到了我。丈夫说,事到如今他也没了主张,下一步怎么办由我说了算。我是又恨又怕,不知道刘芸要真告了,我丈夫是否构成重婚罪?我要是先把30万交给刘芸,然后再报案说她“敲诈”行不行

【钟涛律师解答】
张明朋友: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可以看出,重婚与婚外同居是有一定区别的,婚外同居并不一定导致重婚,婚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才构成重婚。你丈夫如果与刘芸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那么,就构成重婚。当然,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得刘芸有证据证明才行。如果你丈夫没有与刘芸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谈不上重婚,而只是通奸。不管刘芸怎么告,你丈夫也犯不了重婚罪。
第三者状告情夫重婚,对第三者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只要她知道情夫的婚姻状况,犯不犯重婚罪,两个人都是捆绑在一起的。刘芸打电话给你,说明她知道你丈夫已经结婚,因此,如果你丈夫被判了重婚罪的话,她必定也难逃法网。你想先付30万元息事宁人,然后再报案告刘芸“敲诈”,这可不是个好主意。千万不要付钱,刘芸的行为构不构成敲诈与她收没收到钱没有关系,你不用付钱,现在就可以拿起电话,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