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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12-13 浏览:231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婚前财产公证必经程序有哪些?

描述:婚前财产公证必经程序有哪些?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富的权利证明、查询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富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富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顺序履行完毕。

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富约定协议公证的简称,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富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婚前财富公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料理公证;另一种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料理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 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 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富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富属性的证明等。

3 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富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奖励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双方必需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不会被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