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网-提供专业婚姻家庭服务_上海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咨询:15800502572's Map

发表于:2009-11-24 浏览:20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离婚,法院,打工

描述:钟涛律师提示:缺席也可以判决离婚,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公告,限王维丽三个月以内到庭应诉。三个月后法院认定“公告期满,被告拒不到庭应诉”,遂判决陈岚夫妻离婚。

在外打工三年 回家方知法院已判其离婚

钟涛律师提示:缺席也可以判决离婚,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公告,限王维丽三个月以内到庭应诉。三个月后法院认定“公告期满,被告拒不到庭应诉”,遂判决陈岚夫妻离婚。


家住万州沙龙路的王维丽(化名)在深圳打工三年多后回家,没想到早在去年,法院接其夫陈岚(化名)的离婚诉状后,已按法定程序判决他们离婚了。

  王维丽与陈岚是1997年结婚的,由于家庭经济困难,1999年她去深圳打工,挣钱补贴家用。今年8月下旬,王维丽回到家乡,丈夫陈岚这样向她介绍身边一个女人:“认识一下,这是我的妻子!”王女士一下就僵住了:“我才是你的妻子啊!”但是陈岚很平静地告诉她:“你我在去年就离婚了,法律手续很齐全,你不信可以去法院查。”

  王维丽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询问后,才知道了发生的一切。原来,去年7月陈岚一纸诉状递到法院,称妻子在外打工,长期下落不明,请求法院判令其夫妻离婚。此后,万州区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公告,限王维丽三个月以内到庭应诉。三个月后法院认定“公告期满,被告拒不到庭应诉”,遂判决陈岚夫妻离婚。

  王维丽急了:“谁说我下落不明,我在深圳打工,联系方法一直没变,怎么会找不到我?父母都在龙沙,怎么不通知他们呢?”气愤的王维丽后来又找律师咨询,律师告诉她法院的判决合法有效,不可变更,叫她放弃诉讼。面对现实,王维丽真不知该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