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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11-23 浏览:219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遗嘱,房产,女儿,母亲,继承

描述:母亲欲让小女儿继承房产 立遗嘱遭到三女儿反对

母亲欲让小女儿继承房产 立遗嘱遭到三女儿反对

 

见母亲居住的 3 间老房已破旧不堪,4 年前。小女儿便出钱重建房屋,如今年迈的老人想立遗嘱让小女儿继承此房,没想到却遭到三女儿的反对。

生有 6 个女儿。 1985 年,家住经区的丛老太今年 85 岁。最小的女儿王爱红也出嫁了破旧的 3 间老房里只剩下了丛老太和老伴两个人。后来,丛老太的老伴因病去世,接近坍塌的老房子里只剩下了丛老太一个人。

但是村委要求该房应纳入统一规划,王爱红于是打算将母亲的旧房进行翻修。拆掉并在原处盖 4 间新瓦房。王爱红犯愁了一名下岗工人,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叫来 5 个姐姐商议此事,可是 6 个姐妹的意见总是不统一。 2003 年,王爱红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于是决定自己出钱给母亲建新房, 5 个姐姐都表示支持。

丛老太高兴地搬入新房。 2005 年, 2004 年。王爱红的儿子上大学后,没有牵挂的决定搬回家照顾母亲的生活。今年年初, 85 岁的丛老太想立遗嘱,自己去世后由小女儿王爱红继承新房。为了确保日后不出纠纷,丛老太把 6 个女儿都叫到跟前,六姐妹中只有三女儿强烈反对,这让丛老太很是为难。丛老太说,如果她执意立遗嘱把新房留给小女儿,一是怕遗嘱不生效,二是怕日后几个女儿之间会发生纠纷。

钟涛律师解答说,就该房屋的继承权问题。首先应确定该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如果房屋归丛老太所有,丛老太完全能决定房屋今后归哪个女儿所有;如果房屋归丛老太和丈夫共同所有,丛老太只能决定属于自己应得局部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