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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11-11 浏览:213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起诉书,离婚

描述:接到对方的离婚起诉书之后我应该怎么做?

接到对方的离婚起诉书之后我应该怎么做?
【咨询】

我接到了对方的离婚起诉书,对她起诉书中的内容,我不同意,请问我是应该写答辩状呢,还是写反诉书. 
我们有一个婚生女,四岁,出生以后一直由我父母照顾,即便在对方做月子的时候,对方在去年年底吵架后回娘家,期间一次也没有回来看过女儿,已经半年了,我女儿与我父母感情很好,我父母有固定退休金,我收入稳定,我可否要求女儿的抚养权. 
对方在起诉书中,说我实行家庭暴力,夫妻间的小吵小闹不能由她一个人说了算吧,家庭暴力如何定义呢? 

【钟涛律师回答】
1、提交答辩状.

2、可以提起反诉

3、举证

4、出庭


写个答辩状,送去法院.写一份,复印二份,共三份.没有什么财产分歧的话自己写也可以.说一下你认为事情的经过.和对她诉讼请求的看法.有财产分歧的话,去律师那好好问问.让他们代写


送答辩状的同时.法院办案人员会给你一个举证通知书,和一个诉讼风险须知.没什么的.只是程序,签收就可以了。
举证通知是15天,15天内把你认为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提交到法院.他们会给你分出哪写是有用的。

她说家庭暴力,你也别放在心上.不会影响整个案件的.那只是一个客观的理由.和你离婚的理由.这种理由很多的,感情不和?性格差距太大?等等都是起诉离婚的理由.没什么的.不会对你有任何的影响.

孩子问题.你可以找她商量下.离婚案件最适用的是调解.别从字面上理解.不是不离.只是一个更快捷的途径.如果你条件很好,你可以和她说不用她支付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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