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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11-11 浏览:97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离婚,诉讼,办理

描述: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诉讼离婚怎么办理?

【咨询】
我姐是中学教师,两年半前经人介绍认识了我姐夫,两人认识半年后结婚,因为男方年龄比我姐大四岁,再加上看重我姐是教师有稳定工作所以催得特别紧。两年前正式结婚,由于认识太短,了解不是很深,结婚后发现,我姐夫那个人有些不务正业,结婚后一年内我姐夫不工作,每天都在家里面上网打游戏,天天到凌晨一两点钟才睡觉,他有时睡得太晚就在客厅睡了,怕吵醒我姐,因为我姐第二天还要给学生讲课,后来他父母发现以为是我姐跟我姐夫吵架所以我姐才让他睡客厅的。
于去年十一后姐夫自已才想着开始找工作,至于具体是什么原因不明,先后做过几份工作都不如意,于今年四月放弃工作,回家继续上网打游戏。在此期间,生活来源只靠我姐的教师工资。
在结婚两年期间,姐姐与姐夫发现两人在性格,以及社会观念上有很差距,两人经常吵架,每吵完一次架对这段婚姻的失望加深一次,终于今年五月底下定决心要离婚。
上周姐姐与姐夫谈过话后,他坚决不同意离婚,姐姐无耐之下决定诉讼离婚,两人无孩,无债务,无固定财产(现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房子,包括一些家用电器都是结婚时候买的)现在我想寻求大家的帮助,在这种情况下办理诉讼离婚是不是会好办一些呀?诉讼离婚手续要怎么办理?都要准备哪些资料?还有诉讼离婚都有哪些费用? 

【钟涛律师解答】
1、如果对方没有法定的应当离婚过错或者事由,并且坚决不离婚的话,法院很有可能是不会判离的。

应当判决离婚的理由: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以下是可以判决离婚的理由: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2、如果对方坚决不离的话,主要就证据了,但现在看来应该没有应当判决离婚的证据。所以还是应该考虑协议离婚。

3、诉讼离婚的费用
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的按0.5%交纳。
还有其他费用,应该涉及不到所以就不说了。

 

这是由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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