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网-提供专业婚姻家庭服务_上海涉外离婚律师_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咨询:15800502572's Map

发表于:2009-11-11 浏览:120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关键字:婚外情,恶人,丈夫,妻子,子女

描述:丈夫婚外情多年,妻子为了子女一忍再忍,但是丈夫却恶人先告状。妻子该怎么办?

丈夫婚外情多年,妻子为了子女一忍再忍,但是丈夫却恶人先告状。妻子该怎么办?
主页:http://www.yaoup.com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邮编:200120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电话:086-21-68879992-811 传真:086-21-68879993  
手机 15800502572  
qq  17281477


【网友咨询】

丈夫有外遇多年,妻子考虑给丈夫留颜面和不想伤害子女,一直劝告丈夫,可是丈夫不但不知道悔改,还将妻子告上法庭,起诉的理由是感情不和。
  现在涉及到的是财产、欠债、孩子(一个已成年,一个虽已成年但是是每天都在吃药的残疾人)。由于这些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第一次上庭以失败告终。现在还和那女的公然同居。
   妻子应该怎么办呢?妻子怎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毕竟妻子都是快50的人了?两个孩子判给谁最合适?欠的债该怎样处理(有的是以丈夫的名字去借的,但是有的债务,妻子也不知情。有的是以妻子的名义借的)?不动产该怎么分割?怎样拿到奸情的证据呢?妻子怎样得到精神赔偿呢?财产可以全部给妻子吗?
 期待你们的回答。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
首先要想多分一些财产就要找到过错方的证据,这些证据说实话不太好找,因为除非你拍到照片,或者在宾馆开房报警,,否则两人一起吃饭说说笑笑现在法院都不予支持,因为目前社会交际活动这种情况都属正常情况;
财产:婚后购置的动产\不动产都属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这不用多说了;
欠债:能证明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负债则由男方一人承担;
孩子:两个孩子都已成年,但都不是完全的行为能力人,看法院判决情况
至于精神赔偿上海不会超过5万元,以拿到过错方的证据为前提.  

,财产全部给妻子,这个不会支持


这是由   钟涛 律师 为您解答,详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咨询 
主页:http://www.yaoup.com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张扬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室  邮编:200120  
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  
电话:086-21-68879992-811 传真:086-21-68879993  
手机 15800502572  
qq  1728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