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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09-10-23 浏览:331 作者:钟涛律师 来源:上海离婚律师劳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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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债务承担问题-上海离婚律师钟涛

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债务承担问题-上海离婚律师钟涛原创

 
网友来电询问:

     请问,朋友欠我们钱,他老婆事先不知道。现在他们2个协议离婚,签字按印了。但还没有领取离婚证。协议所有财产归女方所有。现在男方一无所有了,请问,我们是否可以向女方追讨债务。其二,男方瞒着老婆还做了其他借款人的担保,现借款人不肯还了,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全部都可以向女方追讨债务?谢谢!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由人个承担,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不能以离婚而消除其义务.
    男方瞒着老婆做了其他借款人的担保,应由男方承担责任。
    法律上:朋友欠你们钱,在朋友老婆事先不知道情况下,如果这钱用于你朋友个人消费,为个人借款,只好向你朋友个人还款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这钱用于你朋友婚姻续存期间双方的费用,为婚姻续存期间的共同债务,不管现在是否离婚,可以向你朋友夫妻任何一方追讨。

法条依据是: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总之。夫妻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问题,这个很复杂。简单的说,法律认为为了夫妻共同生活经营而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大家要知道,很多法律上面的规定是非常难举证的。如果妻子单独向某人借钱,借条上面只有妻子一方的签名,只要是在婚姻续存期间,法院一般都会直接认定这是夫妻共同债务。丈夫如果认为这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其抗辩的理由只能是:这债务不存在或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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